
1.污水处理费标准:按照安价函【2015】61号文件要求,污水处理费由自来水公司随水费一并征收;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
居民0.95元/吨 非居民1.4元/吨。享受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的用户和计划生育失独家庭 0.475元/吨
2.根据安陆市人民政府安政办发[2007]57号文件规定,现将城市居民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委托自来水公司代收。收费标准每户每年 48 元。
3.对于当月用水量为0的居民,自2023年10月1日起,自来水公司不再代扣其城镇垃圾处理费,此前已经代扣的不退。
4.2021年7月1日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征收,自2021年7月至2023年9月用水量为0月份形成的历史欠缴费用户也一律免收城镇垃圾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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