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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1-23 11:50

市物价局关于安陆市城区非居民用水价格的批复

孝感市物价局文件

孝价管[2009]83号

市物价局关于安陆市城区非居民用水

价格的批复

安陆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实施经营服务用水、工业用水和行政事业用水同价的请示》(安价管[2009]61号)收悉。现根据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改价格[2009]1789号文件《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和省物价局鄂价能交[2009]159号《关于实施经营服务用水和工业用水同价的通知》要求,结合安陆市城区供水实际,经研究,对你局报来的非居民用水价格批复如下:

一、将先行安陆市城区供水价格分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其中非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不含各级各类学校)用水,特种行业用水主要包括洗浴、洗车用水等。

二、重新划分用水类别后的各类水价为:居民生活用水(一级)1.70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2.00元/立方米,特种用水4.50元/立方米。

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仍实行阶梯式价格不变,各级各类学校用水仍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一级)。以上价格包含水资源费,不包含污水处理费,城市污水处理费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理顺后的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自二0一0年元月抄见水量起执行。

五、实施非居民生活用水并价工作简化水价分类是推进水价改革的重要工作任务,请你局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你市城市供水价格的顺利执行。

孝感市物价局

二00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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